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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萊塢的垂直壟斷與反壟斷(上)



最賺錢的生意是壟斷的生意,所有人都知道這一點,所以行業的領先者會盡最大的努力去獲取壟斷的地位,但壟斷妨礙競爭,長遠對消費者是不利的,於是政府總會通過一些手段來限制壟斷,讓市場上保持活躍的競爭。

對好萊塢電影產業來說,大公司追求壟斷與政府反壟斷的較量在百年歷史中上演瞭不計其數個回合,其中最關鍵的幾個轉折點包括四十年代的「派拉蒙裁決」,它破除瞭好萊塢八大片廠對整個電影產業的垂直壟斷,以及八十年代裡根政府實行鼓勵公司兼並的政策,實質台中通馬桶上廢除瞭「派拉蒙裁決」,於是媒體娛樂產業大興收購合並之風,重新建立起遠勝於昔的壟斷來。

「派拉蒙裁決」涉及的被告是當時在好萊塢占據絕對統治地位的八大電影公司,這八大又可分為「五大」和「三小」。「五大」包括派拉蒙、米高梅、華納兄弟、二十世紀福斯、雷電華,它們同時控制瞭制片、發行、放映這三個環節,「三小」是哥倫比亞、環球和聯藝,隻做制片和發行,並不擁有電影院。

這八傢大片廠試圖對電影產業實施壟斷起源於二十年代(有幾傢公司直到三十年代後才成立,是較晚加入的壟斷者),它們大肆收購主要城市的豪華影院。盡管從數量上說,被控制的影院在美國市場上隻占一小部分,但那些都是最優質的首輪影院,是主要的票倉所在台中抽水肥價格,所以從票房份額上說,這幾傢大公司很快就取得瞭美國市場的壟斷地位。受到排擠的是小型制片商和獨立的非連鎖影院,導致小型制片商的影片很難打入被大片廠控制的首輪影院,非連鎖影院也拿不到由大片廠生產的最熱門影片。

大片廠壟斷的策略包括打包發行、延長輪次之間的間隔時間、按地域排他性授權旗下影院等等。美國政府不會對這些做法坐視不理,司法部發起瞭一次次訴訟,將大片廠和院線送上法庭。盡管政府贏得瞭大多數官司,制片廠也簽下瞭各種協議或保證書,但陽奉陰違,從不落實到執行上,使得反壟斷收效甚微。

一晃就到瞭二戰,政府一時無暇顧及好萊塢這攤事,放瞭大片廠一馬。迅速擴張壟斷的大片廠控制瞭占全美總數不到 20% 的電影院數量,但在重要的首輪影院中占瞭高達 90% 的比例,發行影片數量則占瞭全國產量的 75%。

在二戰即將結束時,美國政府重新下定決心,要來打破電影產業的壟斷,司法部又一次向紐台中化糞池清理約地方法院提起反壟斷訴訟。根據舍曼反壟斷法案(Sherman Act),地方法庭認定,好萊塢大片廠雖然並未試圖壟斷電影的生產(這是和 1910 年代愛迪生組建的專利托拉斯不同之處),但的確在發行環節存在許多壟斷行為,這必須被打破。

(待續)

關於作者

magasa,影評人,電影史研究者,《虹膜》電影雜志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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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好奇心日報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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